证据裁判规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证据裁判规则是依据证据认定那件事实的原则。那么,什么是民事证据裁判规则?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纵未直接规定“证据裁判原则”,实际上也要求当事人和法官应当根据证据来证明或认定案件事实。
但民事诉讼中规定了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否则为再审的理由。
证据裁判原则的规范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必须运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无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2、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才具有可采性,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3、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来调查。未经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调查或者未经当事人充分质证和法官审查判断的证据,在其证据能力的有无没有得到确定前,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法院违背证据裁判原则,比如没有用证据来认定待证事实、采用未经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或未经当事人充分质证的证据等,则构成上诉和再审的理由。
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对象就是证明对象(或称待证事实、要证事实、证明客体、证明标的等)作为法院裁判依据的事实,可称为裁判事实,其中有需要证据来证明的(即证明对象),有无需证据证明的(即免证事实)。
证明对象包括实体事实和程序事实,实体事实又包括争讼案件的实体事实和非讼案件的实体事实。构成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
1、必须具有法律意义,即能够引起某项法律权利义务或法律效果发生、妨碍、阻却或消灭的事实;
2、有必要利用证据加以证明,即真实性尚未确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存在合理争议的事实。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民事证据裁判规则”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和法官应当根据证据来证明或认定案件事实。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