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他们都可以选择入伙和退伙,都是要遵守法律规定的。面临退伙时应注意什么?在《合伙企业法》中,关于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退伙的规定是什么?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接下来便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法定退伙又可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一)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即:
1. 公民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 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二)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事由:
1. 未履行出资义务;
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事务行为;
4.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三)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四)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五)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法定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合伙人可以自由选择入伙与退伙,造成退伙有多方因素。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需要将损失降至最小,则需要根据法律所规定的退伙情形来进行退伙。若您对退伙的相关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