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时候,有一个是关于公司资本,究竟是资金实缴,还是技术认缴等。那么有限合伙企业资金需要实缴吗?注册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法定的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来说合伙企业出资可以是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因此合伙企业出资并不是必须实缴,可以认缴。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有限合伙企业资金需要实缴吗的法律知识,根据法定的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来说合伙企业出资可以是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因此合伙企业出资并不是必须实缴,可以认缴。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