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房子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还能要回来。同时房屋赠与已经经过公证的,不能撤销赠与。房屋赠与给子女要交税,需要交纳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不需要交纳。
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未进行过户登记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来房子。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屋赠与给子女要交税,即需要交纳印花税。根据法律规定,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产赠与协议公证的办理只需要由赠与人到其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并提供材料即可。如果是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协议;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找法网提醒您,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