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离职很多时候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那么这个经济补偿金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记得时提前通知即可,并不需要企业同意;
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记得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不需要企业同意;
所以
企业说要他们同意你才能离职都是唬人的。
如果企业违法指挥/对员工构成重大安全威胁;
可以立马离职!
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且,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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