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一般而言,人们可以选择放弃某一项权利。然而,如果继承权的放弃是为了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则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手续?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公证处进行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实材料,公证审批意见报公证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5、出具公证书。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1、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
2、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手续”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手续要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