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人都萌发出自主创业的想法,这时候便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设立公司。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必须依照法定条件进行设立。那么,个人独资设立条件?不了解该条件的,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的名称应当真实地表现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征,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关于从业人员的人数,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
1、提出设立申请。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核准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设立分支机构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姓名和居所、经营范围和方式。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按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发给登记驳回通知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个人独资设立条件”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设立的条件就包括了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等条件。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