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权利是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被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通用表格,通用数表,时事新闻。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权利是:
1.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不被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其中“依法”,是指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200 第八章广播影视作品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止的内容而被政府主管机关明令禁止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其目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广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用,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
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4.时事新闻。
找法网提醒您,个人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