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时候会存在噪音的一种情况,对于噪音来说,如果达到噪音标准,就需要对噪音来进行整治,那么对于城市的一个噪音标准来说,相应的一个噪音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城市噪音的标准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是指1982年4月6日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发布,1982年8月1日起实施。主要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昼间和夜间环境噪声的标准值,并对适用区域的划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
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如果是一般噪音如邻里间生活噪音、装修、动物吠叫、丧事、商店促销喇叭可以找人们警察调解。
如果是严重噪音,目前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音污染分由不同的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具体的分工是,环保局负责工业噪音污染的防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交警部门则负责交通噪音的防治。我们投诉噪音问题要走对衙门,实在不知道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城市噪音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只要是达到了噪音的标准,就需要对噪音的来源来进行整治。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