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证据收集的方法包括主张被侵权的当事人自行收集、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收集、请求法院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等。专利侵权证据的保全方式包括公证保全方式和法院证据保全方式。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的方法包括:主张被侵权的当事人依法自行收集证据;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依法收集证据;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以及请求人民法院对侵权证据进行保全。
找法网提醒您,专利侵权证据的保全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公证保全方式
公证保全,一般是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就存在的侵权行为,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其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或对侵权现场(如许诺销售)或对侵权产品的安装地进行勘查公证,取得公证书,从而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2.法院证据保全方式
法院保全证据方式,即通常所说的民诉法意义上的“证据保全”,指的是了防止证据的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经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证据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证据保全有两种形式:一是诉前证据保全和诉讼中证据保全。
假冒专利罪和专利侵权区别:
1.专利侵权是指《专利法》第57条规定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关键在于侵权人实施了专利权人的专利。而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使用他人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行为,并不涉及对专利权人专利的实施。
2.专利侵权行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追究民事责任的依据是《专利法》第57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规定了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途径,并明确规定专利行政机关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方面直接影响了被假冒的专利权人信誉,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追究民事责任的依据是《专利法》第58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