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
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支付差额部分,超过30天仍然没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并且由劳动部门监管用人单位限期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要看情况。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比如不签订合同不缴纳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