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都是讲究法律依据的时代,当婚姻中出现家暴导致离婚的时候,受害方可以上诉法院要求申请损害赔偿,来弥补自身遭受到的身体以及精神的创伤,其中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找法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家暴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什么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主要是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正因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时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其中,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而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这方面法官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关于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按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家暴离婚赔偿金的具体数额:
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中医疗费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家暴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当家庭出现家暴导致离婚的,可根据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主张损害赔偿,其中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法院会根据现有的条件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