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房屋遗嘱要注意什么

更新时间:2021-02-25 09: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对于房屋的遗嘱来说,房屋的遗嘱往往会对房屋的一个具体的划分来做出相应的一个约定,比如说房屋所有人想要把房屋留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往往会在遗嘱里面写明,那么房屋遗嘱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立房屋遗嘱要注意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立房屋遗嘱要注意什么

  立房产遗嘱注意事项:1、自书遗嘱和代写遗嘱等书面遗嘱都需要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2、口头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法律效力比书面遗嘱和录音所立的遗嘱效力低,即可以用书面遗嘱和录音所立的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3、遗嘱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房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立房屋遗嘱要注意什么

  二、自书遗嘱的效力怎么样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三、自书遗嘱的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立房屋遗嘱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房屋遗嘱要注意的是不,能够出现一些无效的情况,如果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就比较麻烦。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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