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我国很多人老人会认为生前写遗嘱是很不吉利,但这是错误的想法,遗嘱并不遗言,而是法律行为,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纠纷而存在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老人遗嘱范本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遗嘱人可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综上所述,在多种形式的遗嘱当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好选择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因为这两类遗嘱不需要遗嘱见证人。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老人遗嘱范本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工伤伤残等级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