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国家为每家每户都划分了一定的土地作为家庭自建房屋所用的宅基地,那么这个宅基地是可以买卖的吗?进行宅基地的买卖合法吗?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宅基地本村买卖合法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宅基地买卖是不合法的。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的土地和郊区土地,除了收归国有外,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为集体所有,集体组织的成员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个人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但个人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村民可以将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范围内进行买卖。
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
(一)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一)宅基地属于国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规定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双方签署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需要双方都是本村农业户籍,通过宅基地所属村委会,申请办理宅基地变更使用权手续。
(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综上,土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但是私自买卖土地是触犯国家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宅基地本村买卖合法吗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面的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咨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