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条件包括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等。宅基地转让的原则包括遵循—户一宅原则、仅限于村集体成员原则等。
宅基地转让条件如下: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宅基地转让的原则如下:
1.遵循—户一宅原则。在农村宅基地转让过程中,要求被转让方不能拥有宅基地。
2.仅限于村集体成员。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是享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
3.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转让必须要通过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上报给市人民政府批准,审核通过后才能落实,否则是无效的。
4.房屋也要—并转让。在转让时,如果没有一并转让房屋,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国家有“地随房走”的规定,所以,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要将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出去,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单独转让的。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要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所有者,就要一起签字。
找法网提醒您,宅基地是不可以对外转卖的,只能在村民之间流转,而且必须由宅基地的所有人经过村委会的认可。这种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