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民事执行的后果是视情况进行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其中罚款和拘留是针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作出的。民事执行基本原则有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等。
妨害民事执行的后果是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1.拘传
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2.训诫
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
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4.罚款
找法网提醒您,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5.拘留
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民事执行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1.执行的合法性原则
2.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
3.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
4.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协助执行原则
关于民事执行期限是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