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那么其他监护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而判决书就是最好的变更证明。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监护人变更证明怎么开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变更监护人证明可以依据法庭出具监护人变更的民事判决书。
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监护人证明则是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书。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根据《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意见》第35条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变更监护人证明可以依据法庭出具监护人变更的民事判决书。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监护人变更证明怎么开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