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册子公司的规定是,要符合法定的子公司设立条件,要到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企业注册子公司的规定是:设立子公司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办理相应的设立手续。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符合设立条件的子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如下: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董事会成员名单;
7.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8.法定代表人委派书;
9.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12.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13.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找法网提醒您,外资企业类型分为: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合营者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合作者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契约式经营企业。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投资者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