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肯定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孩子的。但是偏偏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却常常不给抚养费。那么,起诉抚养费强制执行执行申请书怎么写呢?现在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起诉抚养费强制执行执行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19××)×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元。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年××月××日
附:××县人民法院(2011)×字第××号民事判决书1份。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有所改变,即使一方没有钱来支付抚养费,那法院也会执行其其他的财产。而抚养费的数额也不是不变的,现实中,根据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水平等,是可以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增加或减少的。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可以向法院出示申请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法律的手段可以让另一方有效的缴纳抚养费,所以说法律是保护我们的屏障,我们一定要好好遵守法律的规定。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三)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五)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抚养费强制执行流程:当事人可以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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