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来说,有很多种处罚的方式,同时交通违法行为也有很多种记录的方式,例如说他人的举报或者是电子监控等等。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非现场交通违法怎样认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现场交通违章是指闯红灯、超速等被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另外,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也是非现场交通违章。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3、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
4、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违反停放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行人过路口不安信号、不走人行道的。行人跨越道路安全设施的。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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