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产假期间支付工资给女性职工,具体支付标准参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是否应支付工资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该规定对于产假并未规定,也就是说产假工资按照合同规定。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女职工产假期间应支付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是否应支付工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