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法律适用的情形有作出的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申请劳动关系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等。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法律适用的情形有: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等。找法网提醒您,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从收到裁定书起的15天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
3.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