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体伤残的程度,我国通过科学的研究作为标准,将人体伤残等级划分为十个级别。人们可以将这十个伤残级别作为依据,判断自己可以拿到大概多少的赔偿。那么,司法鉴定十级伤残如何赔偿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十级伤残在所有伤残等级中属于最轻伤残,十级伤残只是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对生活起居有很小的影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司法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的法医临床鉴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一)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二)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仔细研读前后两个法条会发现,虽然两个法条的有关措辞比较相近,但前一个法条中表述的“应当”,在后一个法条中表述成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因此,虽然两个法条最关键之处仅有两字之差,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后一法条为准。
“应当”常用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允许适用主体以个人意志变更和排除适用,而“可以”常用于任意性法律规范,给予了适用主体一定自行选择的余地。按此理解,根据后一法条,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也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司法鉴定申请。但是否允许,该法条的后一部分,赋予了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即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伤残十级是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一级,在赔偿时按照医疗、误工、交通食宿以及护理等费用进行确定,具体的标准参照当地的文件规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司法鉴定十级伤残如何赔偿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