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的对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非法使用童工,同时也规定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的劳动。那么,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劳动有哪些?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下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等。
2、《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3、《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4、《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1、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2、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3、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1年;
3、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体检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劳动有哪些”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四级体力的劳动。若你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