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解除程序

更新时间:2021-06-10 23: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不动产抵押是现在很重要的一种抵押的方式,不动产包括我们常见的地皮,房子,这些都是属于不动产的范畴,那么不动产如果要解除抵押权的话,应该怎么解除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动产抵押权解除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不动产抵押权解除程序

  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

  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交易合同申请表

  3、双方提供原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2份

  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或司法裁定注销抵押的文件原件1份

  5、是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机关、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或授权登记的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办理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流程如下,以南京市为例。

  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南京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南京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华侨路35号三楼金融超市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给抵押人,其他注销材料由窗口的工作人员收存。

不动产抵押权解除程序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的条件有哪些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4、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三、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初始登记

  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阶段房管部门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第二步,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

  购房者需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购房者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第四步,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

  第五步,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备齐以上申请材料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第六步,领取房屋产权证

  购房者携带房屋管理部门的领取证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期间,需要缴纳印花税(贴花)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动产抵押权解除程序的相关内容,解除抵押权的过程中,要按照解除的程序来解除。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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