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有抵押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针对房屋这类的不动产抵押,还是要办理登记手续,那么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有哪些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4、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3、用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的房地产;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地产;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产。
房地产可以重复设定抵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地产抵押后,该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也就是说重复抵押是允许的,但该房地产的价值要大于(或等于)它所担保的债权的总和。
1、经济适用房,尤其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本身作抵押贷款就受到限制,如果是未满五年就意味着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就无法做抵押贷款;
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是指只有销售方的合同,但没有得到房管单位的认可)。这种房产不具备抵押贷款申请原因:没有产权证明,若遇到政策性的规划就会消亡。
3、部分已购公房。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
4、目前正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贷款没有还清,贷款银行已经具有该房产的他项权利,就不能再次抵押,银行是不允许的。
5、列入文物保护的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的相关知识,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是抵押人 必须具备主体资格、抵押物合法、抵押物价值评估公正、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