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并不是所有的动产都是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但是一些特殊的动产还是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动产抵押去哪登记?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动产抵押去哪登记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办去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或将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可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时间以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场受理抵押登记相关纸质材料,并当场予以登记时间为准。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动产抵押多由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发生,常见的有船舶抵押,航空器抵押等。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了这种对抗效力。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动产抵押去哪登记的相关知识,动产抵押登记要到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但是不同类型的不动产也需要不同的部门。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