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的也越来越多,这也是大家目前采取比较多的方式,那么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设立抵押的,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是必须要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如果不登记的话,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不知情或者不可能知情的情况下买卖抵押动产的,不能以抵押权对抗该第三人的所有权。
1、原《动产抵押登记书》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2、《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3、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4、《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有关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5、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
6、申请表格,申请人需提交《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表格可在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免费领取。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成都高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开具《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动产抵押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申请人凭《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到发证照窗口领取《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的相关知识,动产抵押不是必须登记,而是要看法律有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依法登记,如果不登记的话,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