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事主体在注册企业的时候,投资人一方为外资的,那么这类型的企业就属于中外合资企业,所需要的注册材料有所不同。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1份;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合同、章程;
4、批准证书副本(一);
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
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
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
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提前准备拟定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企业名称3个以上,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相关行业前置审批;
3、办理立项审批;
4、到商务局办理章程、合同审批;
5、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拿到组织机构预赋码;
6、到商务局办理批复,领取批准证书;
7、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8、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10、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
11、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开户。
1、依法登记。以《外商投资法》、《公司法》、《条例》为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
2、实行审批制。合营企业必须由中外两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必须任政府的审批机关批准。
3、有限责任。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4、共同经营管理。
5、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的特殊规范。如可以从国际市场采购设备、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等等。有一定优越性。
6、位于中国境内,为中国法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等材料。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