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并不一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该协议的签订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的,那么该协议就是无效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效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那么该补充协议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使用劳动者,然后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工合同。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一段时时间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和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过了一段时间才使用劳动者。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第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那么该补充协议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效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