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会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工程保证金可否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保证金不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
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
1、认为不当得利是行为的观点指出:不当得利的事实属于一种不公正的行为,从法律上确认不当得利为主体的行为,确认不当得利的债务人性质,有助于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
2、认为不当得利事实属于事件的观点则是: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人的意志无关。实际上,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制度并不是要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是要纠正受益人“得利”这一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保证金可否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工程保证金不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