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生效要件并不是登记,而是合同生效,也就是地役权合同生效时,那么地役权就产生,对双方都产生权利义务。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地役权必须要登记才能受保护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地役权的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要件,登记不是地役权设立的必要条件,不登记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地役权的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要件,登记不是地役权设立的必要条件,不登记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地役权必须要登记才能受保护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