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通过利用他人土地为自己土地提供便利。本文详细介绍了地役权的概念、特征、法律属性以及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具体表现。... 阅读全文>>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地役权是否随之存在?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角度为您解答。同时,涉及地役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和法律咨询渠道也将一并介绍。... 阅读全文>>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设立不需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通过合同约定设立,有期限和用益物权人同意的限制。转让时,受让人可同时享有地役权。... 阅读全文>>
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是抵押,地役权的存续期限最长为七十年的时间。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是,两者的权利性质不相同、适用的范围不相同、主体范围不同等。... 阅读全文>>
民法典中承租人没有权利设立地役权。地役权的从属性内容的必须要有权利人的土地利用权存在、不得脱离需役地而由当事人单独享有等。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区别是,两者的概念不同等。... 阅读全文>>
地役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地役权不能和需役地分离单独转让。地役权和相邻权的区别包括权利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权利的要求程度不同等。地役权转让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阅读全文>>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额外程序。合同生效即地役权成立,登记非必要条件。地役权是民事权利,通过利用他人不动产提高己方不动产效益。... 阅读全文>>
相邻权和地役权的区分在于相邻权是法律直接规定,为所有权延伸,无需特别约定;而地役权基于当事人合同设立,属他物权,需双方合意。... 阅读全文>>
相邻权和地役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相邻权是法定的,基于不动产的相邻关系而产生;地役权则是约定的,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设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