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口头形式以外合同内容的形式,它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称为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第二阶段称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的要约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优点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清楚,是解决纠纷的直接证据,有利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及时处理纠纷。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对话方式达成的形式。其优点是简单易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 只要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因此合同并不要求一定要三方签署。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跟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