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主体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1-06-28 14:36: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如今我国是法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是越来越强,无论是做什么生意,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而且签订合同之前,很多都会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那么,合同签订主体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下。
合同签订主体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主体注意事项

1、签订主体为个人的,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对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有处分权,对于合同的义务是否有履行的能力。如其为已婚人士,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否及于配偶,主张权利时能否列配偶为共同被告。

2、签订主体为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范围是否属于其经营范围,该公司的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需要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是否履行相关程序。

3、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委托手续是否真实合法,委托权限是否明确清晰。

二、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三、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合同签订主体注意事项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合同的签订主体方面的话,一般来说要确定对方是不是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有没有标的物的处分权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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