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三十天前打离职是在有明文规定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已经明确的知道存在该条文并且自愿签署的话是有效的。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需要支付违约金。违反竞业限制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会增加违反协议的赔偿数额,如果无端增加对该协议的合法性存疑。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订立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时,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综上,在一般的情况下,员工辞职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只有员工在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才要对该企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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