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书法律性质的分析,可知认购书是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认购书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确保买卖合同日后的签订及履行。对于购房者而言,可以约束开发商为其保留看中的房屋,在一定时期内不向他人出售,实际上是取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避免只收取定金,不签定认购协议书的法律后果。对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约束力,购房者不能在一定时期内签订正式合同,致使双方交易受阻。
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
3、对于开发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利息或双倍返还定金。
超过认购书上的日期签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是属于合法情况。主要是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意思表示,法律当中不会做出过多的干预,如果说对方不同意的话,那么超出认购书上的日期,签订合同就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不签认购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为了保障他们的最大利益总是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合同,认购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购买完成,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的完成购房合同的签订,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