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限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乡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能够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关于租赁合同的期限中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通常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出20年,超出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
首先,租赁双方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即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解除合同随时都可以为之,这种情况被称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其次,租赁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一个租赁合同,如果需要较长的租期,当事人仍然可以再订一个租期为20年的合同,这种情况被称为约定更新。
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终期。租赁期限一旦届满,租赁合同将失去效力。因此,租赁期限直接关系租赁物的使用和返还时间、租金的收取期限,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义重大。
1、类型不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之一。承包合同则不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类合同,内容上可能综合了几种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
2、标的物不同
租赁合同签订的目的是对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让渡,所以需要存在一个有形物作为租赁标的,能够交付,并且该物有使用价值。承包合同不一定存在一个实际的标的物,可能只是一种经营模式,比如出租车行业,出租车本身可能是司机所有的,司机承包的是出租业务本身而不是车,所交的份子钱也不是租金;再如工程承包,承包方承包的就是工程,不是已经存在的具体的实体物。
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我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以上就是关于山林租赁合同期限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