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1-01-15 17:14: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买卖合同签订之后,那么就需要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于合同的标的物进行交付。一般情况下合同标的物是一次性进行交付的,但是也存在分批交付的情况。那么,在分批交付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是怎么样规定的呢?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法典关于对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对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规定


一、对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规定

对于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卖方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第二种情况是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第三种情况是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三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对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规定的法律知识。关于分批次交付的标的物的这种情况解除合同民法典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照规定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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