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能说租赁使用权吗

更新时间:2021-11-15 10:32: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屋、商铺、土地以及重型设备等都不适用于购买,租赁现象应实践的需求而产生,且通常还会签订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能说租赁使用权吗?租赁合同怎么诉讼?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租赁合同能说租赁使用权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租赁合同能说租赁使用权吗

一、租赁合同能说租赁使用权吗

租赁合同本身就是规定租赁物使用权的,因此确实也可以说租赁合同是租赁使用权。

二、租赁合同怎么诉讼

需要写一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申诉诉讼。租赁纠纷处理程序如下所述:

1、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一)租赁物的名称

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三)租赁物的用途

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四)租赁期限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五)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但并不是说有租金规定就必然是财产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采取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或其他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就不应认定。

租金支付期限是承租人交纳租金的时间界限,完全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结果,但该条款一经确定,就成为承租人的一种强制性义务,倘若承租人未按期限交纳租金,那么承租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但在承租人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期交纳或者虽无正当理由,但已征得出租方同意变更交纳期限、交纳方式的,不在违约之列。

(六)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通常情况下,出租人对合同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在因租赁物的使用性能不符约定要求时,出租人负责维修。属于平时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可由承租方负责,就是说,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租赁合同本身就是租赁物为标的,对其使用权进行租赁的,因此也可以说租金合同就是租赁使用权。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租赁合同能说租赁使用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南京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说明可以租赁,也没有书面同意租赁的合同,只是口头合同是否有效,租赁时也不是签
房屋租房合同效力的认定从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租赁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等方面判断。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租赁合同的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
我想咨询一下租赁合同
年后,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合同能否在租赁日前解除?
1、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掉,不影响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
合同法 租赁 车位 公租房
你好!请问是想咨询什么问题?
租车被骗成贷款买车
你好,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我租的车,我可以报警吗?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
你好,我在勇士出行租了一个车12个月起租的要是不到可以退嘛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可以退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是可以退押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
你好我之前租了车押金交了3100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退都两个月了
法律分析:租车押金不退时,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租车合同明确约定了退还押金的条件,条件满足对方却不退还押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