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4.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找法网提醒注意,这一项是租赁合同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为准;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为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
1.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3.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4.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