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将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的协议;
3.许可方、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
专利实施许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如下几方面: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地域的限制。
3.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法律责任。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10年。
4.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
5.注意约定转让方的一些特定义务。
6.特别注意约定“验收标准和方式”。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常会因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是否成熟、先进、可靠、适用而发生纠纷。
7.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
8.注意“不争议条款”是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