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应该具备的条款包括: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找法网提醒,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包括:
1.不可抗力
2.卖方明示违约
3.先卖后抵押
4.一房二卖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等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