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委托合同公证要下列手续:
1.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
2.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提交有关材料:如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4.公证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5.审查后材料真实,符合办理公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个人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找法网提醒您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