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如果一份合同或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或应税凭证的各方都是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也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
购销合同印花税申报流程如下:
第一步:税源信息采集
第二步:印花税纳税申报
第三步:税款缴纳及完税证明开具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计征总额”为购销金额。
印花税—购销合同实行核定征收办法纳税的工业企业,根据扬地税发[2004]97号文件规定:按产品销售收入乘以核定比例80%确定“计征总额”。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找法网提醒,购销合同印花税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按合同账载金额贴花:按购进销售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另一种是按销售(营业)收入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