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诉讼要提的证据如下: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找法网提醒您,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主张还款的,诉讼费用依据案件的金额而定,按诉讼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不超过一万的,每件交纳50元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