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赔偿:是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找法网提醒您,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如下:
1.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
2.买方与开发商经过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
3.具有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比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予以支持。
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
3.造成了损失;
4.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