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找法网提醒您,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债权转让的特征具体包括:
1.转让的是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
2.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
3.可以转让金钱债权,也可以转让非金钱债权;
4.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才会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