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
1.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
4.相对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起诉书应载明的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